苏州市“十四五”
应急体系建设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序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区块链培训的开局时期,也是苏州市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打造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美窗口”,在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中展现更大作为的重要时期。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依据《江苏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和《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苏州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包含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本规划针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系统阐明“十四五”时期苏州市应急体系建设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苏州市各级政府履行应急管理职责的基本依据。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苏州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应急体系建设及防灾减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 .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健全。
完成市、县级市(区)两级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初步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应急值守、预警信息发布、信息共享、社会参与、军地协同、区域合作等机制。构建完善“八位一体”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大力推行“1234+N”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市级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相继出台或修订《苏州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全面完成市、县级市(区)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市、县级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队伍核定编制与机构改革前相比增幅达37.9%。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启动专项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制修订《苏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31个专项应急预案,协同开展危险化学品救援、轨道交通救援、水上搜救、防汛抗旱等多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演练。
2 . 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
全面启动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积极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全市62个社区获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实现非本地户籍人员全覆盖。基层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组建2300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推动建立乡镇(街道)气象监测预警网络,建立气象工作站61个。积极推进“引水上山”森林防火建设工程,建成森林消防通道56.7公里、消防蓄水池81个。积极配合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苏州市4个基本站建设的各项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让搬迁,完成常熟大义小山宕口、吴中区缥缈峰等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沿江堤防加高加固持续推进,望虞河除险加固及西控工程全面完工,大运河堤防加固工程总体完成区块链培训;重点区域排水防涝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建成区排涝泵站及雨水管渠平均覆盖率约5.4千米/平方千米;低洼片区排涝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圩区更新改造排涝站527座、护岸531千米,防洪治涝能力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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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持续加强。
应急救援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20年末,全市共有29个国家综合性应急消防救援站,83支政府专职消防队,342名指挥员,519名消防员,2769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组建“高低大化”、地震、水域、绳索、雨雪冰冻、“1+N”建筑消防设施等专业队伍;森林消防队伍15支,队员287人;交通、住建、环保、供电等市级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5支,总人数609人;市级注册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3支,队员300余人。组织完成涵盖交通、水务、住建、电力、民兵、重点工贸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化工企业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轮训。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不断健全,结合苏州市气候特点、灾害风险和现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编制年度《市级救灾应急物资和装备需求计划》,建设市、县级市(区)、乡镇(街道)三级210余个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室),储备被服、安置、装具、装备等四大类90余种救灾物资,与110多家企业、超市签订救灾物资储备协议。
4. 应急管理信息化工作全面推进。
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顶层设计,编制了《苏州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年)》,明确了“两网络”“四体系”“两机制”的苏州市应急管理信息化总体架构。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完成市、县级市(区)两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初步构建以“两级平台、多级用户”为特点的“1+10”苏州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体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网络初步建立,利用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地理信息等监测信息,初步形成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自然灾害监测感知网络体系。消防大数据平台不断完善,以“火眼”“微消防”、警情数据采集平台等系统升级运用为抓手,建立企事业单位、建筑、火灾、隐患、危险源五大基础业务库,提升数据服务实战效能。建成“五位一体”市、县级市(区)两级森林防火综合指挥中心,实现预警监测、指挥调度、应急处置、日常管理智能化,极大地提高了全市森林防火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交通运输指挥中心智能化监管平台功能不断健全,将公路、运管、海事等二级指挥机构整合为综合指挥机构,实现一体化、扁平化的综合指挥和应急调度。
5. 安全教育文化建设多点开花。
特色人才培育体系基本形成,联合华北科技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共同打造政校共建、企业参与的模式,联合常熟理工学院等高校展开深入交流合作,打造具有产教深度融合特色、在省内具有示范作用的应急管理技术学院,进一步加强了应急管理学科建设。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打造“应急先锋·苏安卫士”党建品牌。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通过现场宣传咨询、应急演练、普法宣传等方式,提升广大市民的防灾自救能力。充分利用媒体宣传阵地,在公交地铁、电子显示屏、软件终端、新媒体等渠道,全方位开展主题宣传教育。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苏州市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应急管理着眼“全灾种、大应急”加快转型升级期,这为苏州市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供了重要机遇。
党的坚强领导提供了根本保证。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应急管理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阐明了我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特色和优势,科学回答了事关应急管理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为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提供了重大契机。苏州市是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地理条件优越,经济实力雄厚,长三角地区开放、创新、包容的环境为苏州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提供了重大契机。
科技创新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苏州市科教实力雄厚,人才资源富集,应急产业基础较好。随着国内外高端技术快速发展,5G、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的广泛应用、科技创新能力的突破以及《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实施,有利于应急管理技术创新、应用创新和模式创新。
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后,新时代的应急管理工作由单一部门向多部门联动转变,改变原来各部门单打独斗的工作状态,把各种应急力量整合编组在一起,形成工作合力,为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挑战。
当前应急管理基层基础仍然薄弱,自然灾害客观存在,城市安全管理难度加大,防灾减灾任务繁重,给应急管理工作带来严峻挑战。
城市安全管理难度加大。苏州市常住人口超过千万,外来人口众多,实体经济发达,工业企业聚集,商贸活动频繁,城市建设体量大、项目多、施工难度高,各种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不确定性增加,城市发展导致的空间结构变化带来的安全风险越来越复杂,传统风险与新型风险交织,各种风险隐患更加隐蔽,巨大的经济体量和庞大的公共设施数量使得城市在各种传统和新型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面前的脆弱性显著提高,也对城市的灾害抵御和恢复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防灾减灾任务依然繁重。苏州市属亚热带季风海洋气候,年平均降雨量1100毫米,全市地势低平,局部低洼地区高程仅2米左右,境内河流纵横,湖泊众多,共有各类河道24000多条,50亩以上湖泊353个,水面率36.9%,防汛任务十分繁重,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台风、龙卷风、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发生几率增加。多灾并发和灾害链特征日益突出,防灾减灾救灾任务比较艰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着力完善现代应急管理体系,加快推动苏州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苏州市率先建设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政策引领。
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2.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筑牢人民群众的生命防线。
3.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全面推进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管控、灾害监测预警相关工作,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提高城市韧性。
4. 坚持立足苏州、区域协同。
健全完善苏州市应急管理体系,解决产业转型升级、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风险相互交织带来的新挑战,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协作圈建设。
(三)发展目标。
1. 总体目标。
到2025年,初步实现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与“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相符合的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制机制和自然灾害防治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全面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明显提升,城市安全运行的底线更加牢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2. 分项目标。
——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开创新局面。
应急管理体制不断优化,领导体制、指挥体制、协同机制、责任体系更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健全,组织领导、协同救援、综合会商研判和区域联动等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法治水平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手段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应急预案效能不断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的针对性与规范性不断提高。
——综合灾害防治水平迈上新台阶。
城市基础设施承灾能力明显增强,流域、区域、城市防洪除涝能力全面提升,防洪治涝工程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高;灾害监测预警能力、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率、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跨入新征程。
应急队伍救援能力明显提升,应急处置效率显著提高;应急物资保障水平不断加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应急救灾装备的现代化和专业化水平显著增强。
——应急科技支撑能力取得新突破。
卫星遥感、物联网、大数据、天气雷达等新技术、新手段在应急管理与防灾减灾工作中广泛应用;应急管理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不断提高,应急管理领域高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应急教育文化建设展现新风尚。
建成专业化、规范化的应急管理培训体系,打造多元化、多样化的应急管理宣传平台,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1 . 优化应急管理体制。
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管理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领域议事协调机构的架构设置、职能关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定“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严格责任目标考核。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体系,实现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各级应急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灾害事故救援全过程管理。进一步理顺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抗震救灾)等议事协调和专项指挥职责,完善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运行规则,指导推动我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按照有班子、有机制、有队伍、有装备物资、有预案演练、有宣传教育培训“六有”标准,整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职能,做强做实乡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建立统一指挥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队伍,推动安监办、安委办、消安办、“331”机制办、应急办、减灾办等力量归并整合。继续深化执法改革,完善市、县级市(区)、镇(街道)三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市、县级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推行“局队合一”,合理划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2 . 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完善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抗震救灾等应急指挥机制,建立以应急指挥部为中枢、各纵向层级为脊柱、横向部门为经脉的应急指挥网络。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建立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军地间、队伍间的应急救援协同,提升联动效率。健全多方参与的综合会商研判机制,实现基于气象信息与防灾减灾基础信息结合的气象灾害风险快速研判、发布、防御、评估标准化。完善灾情汇总、报送、扎口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区域合作机制,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为契机,成立长三角安全发展与应急管理研究院,协同推进建设长三角地区城市应急联盟,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推动自然灾害原因及损失情况调查,健全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机制。
3 . 强化应急管理法治。
结合国家、江苏省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修订工作,定期清理评估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完善风险调查评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灾害信息共享、应急救援组织、应急物资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等制度规定。规范监管执法,编制统一执法目录,实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强化执法保障,落实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加强基层移动执法快检设备、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装备配备。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严把执法人员学历背景、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等准入门槛,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大应急普法力度,创新应急法治宣教手段,坚持“谁执法谁普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
4 . 加强预案效能建设。
(二)提高灾害风险管控能力。
1. 全面开展风险普查评估。
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的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和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等功能区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应急资源和能力调查,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梳理历史自然灾害类型、强度及灾害损失等情况,摸清苏州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重点清查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灾害致灾因子及重要承载体信息,完成重要隐患调查,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依照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要求,配合编制主要灾种的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加强灾害风险管控信息化建设,建立自然灾害风险和综合减灾资源(能力)基础数据库,积极对接各级各涉灾部门、各行业领域灾害风险隐患分布数据信息,建立灾害统一协调管理体系。
2. 稳步强化灾害监测预警。
开展高危行业领域风险特征提取、风险指标体系建设、风险预警模型开发、灾害预测信息发布等,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的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全面打造多域覆盖、智能敏捷、精准高效的事故灾害综合预警预测体系。完善全市灾害性天气综合监测体系,建设新一代天气雷达监测站网和现代雷达业务平台,加强交通气象综合观测站网建设,提升张家港、常熟、太仓等3个重要港口大风、大雾连续监测能力,完善长三角三省一市毗邻区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实现毗邻区气象监测盲区全覆盖。统筹相关部门建立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做好与全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对接。落实《苏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运营机制,深化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基层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加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监测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能力建设。拓宽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手机、网络、广播、媒体等多种方式,实现预警信息分类型、分级别、分区域、分人群有效传播。
3. 持续强化风险联防联控。
完善城市灾害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灾害风险防控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职责,落实部门联合、军地协同的联防联控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信息传递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军地应急联动对接响应。完善预警响应、应急救援、灾后恢复等工作的联动机制,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处置流程,提升预警响应和应急救援效率。加强长三角地区沟通协调,合作构筑区域性防灾减灾救灾体系,重点加强灾害信息共享、灾害应急演练、灾害抢险救援、救灾物资调配的务实合作,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能力。
(三)提高城市防灾抗灾能力。
1. 高质量建设基础设施。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建设智慧安全韧性城市相关要求,以安全为前提进行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开发区(园区)、港区以及其区块链培训他功能区的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和质量评价体系,提升重要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生命线的抗灾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统筹推进地下管廊、供水、排水、电力、热力、燃气、道路桥梁、隧道、地铁、火车站、客运站、港口码头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抗损毁和快速恢复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等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健全以城市道路为核心、地上和地下统筹协调的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机制。构建苏州市城市道桥及照明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城市路桥智能感知能力和水平。促进市政公共设施数字化升级,强化城市地下管网、防洪排涝、道路交通安全等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切实提高城市基础设施风险防范能力。
2. 高标准推进防灾工程。
优先保障城市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用地需求,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医疗救护基础设施、消防救援基础设施、物资储备基础设施、避难安置与人防基础设施等各类应急服务基础设施布局建设。依据长江岸线、太湖流域、京杭运河等骨干河道的防洪标准、设计水位和堤防等级,加强防灾减灾骨干工程提标改造,全力做好行洪河道的清理整治工作,突出抓好险工险段监测。在城市建设和更新中,贯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实现城市良性水文循环,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渗透、调蓄、净化、利用和排放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针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隐患点,编制防治方案,明确重点防治区和重点防范期,制定整治方案,有序推动危险性、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江河湖岸等高风险区段的避让搬迁工作和老旧危房改造工程。积极提高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5年内增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个以上。
3. 高水平布局应急避难场所。
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积极构建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合理搭配、场地型和建筑型有机结合、地上地下统筹兼顾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开展应急避难场所情况调查,摸清底数,理清现状、评估建设运行情况,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情况数据库。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学校操场、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提高城镇人均避难场所面积。根据人口分布、城乡布局、区域特点、灾害特征和隐患点分布,建设能够覆盖一定范围的,多灾统筹、平灾(战)结合、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探索制定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建立一整套统一、科学、规范的场所运行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及设施日常维护,规范启用运行及关闭管理,提高运行管理水平。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教育和避难演练等活动,提高应急避难场所知晓率,确保灾(战)时民众能够及时有效的避难。
(四)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1. 促进应急队伍能力专业化。
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形成“灾种全面覆盖、力量全域辐射、优势相互补充”的消防救援力量格局,提档升级苏州市级区域性灭火救援中心,承担“区域性+主灾种”灭火救援任务。大力发展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科学规划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和布局,围绕危化品、防汛防旱防台、森林防火、水上救援等重点领域,依托相关部门和企业,整合利用现有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建设重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推动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创建以陆上救援队、水上救援站、航空救援站为主体的长三角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建设区域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心。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灾害信息员能力素质,制定灾害信息员队伍管理办法。通过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市—县—乡—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齐备,实现每个城乡社区全覆盖。支持社会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加大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的合作,组织联训联演,提升救援能力。
2. 推动应急救援装备现代化。
深入开展消防装备评估论证,建设“全灾种”消防救援装备集群,构建与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功能齐全、性能先进、体系配套、高效实用的现代化装备体系。推进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升级,强化专业装备配备,根据辖区特点,对古建和林木较多、地形复杂的旅游景区,加强侦查飞行器等装备配备;对多水域的区域,加强水下搜救装备配备;对轨道交通沿线消防队站,加强地下专用通信、定位、排烟、照明、运输、搜救装备配备,提升高风险区域、复杂环境下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消防员防护装备的更新换代和性能提升,加大新型氧气呼吸器的配备比例,提高特种防护服装的性能质量。建立救援装备维护保障点,有效延长救援装备使用寿命。强化灾害现场通信装备配备,重点突破复杂场景下的通信保障瓶颈,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实现应急救援现场与应急指挥部通信互联互通。
3. 确保物资保障体系科学化。
构建以市级储备为核心、县级市(区)储备为支撑、镇(街道)级储备为依托的全市救灾物资储备网络,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应急物资储备大体系,推动长三角地区物资储备管理互动合作、协同发展。建立应急物资储备责任制,进一步理清各物资储备职能部门关系。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急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清单,科学确定并动态调整储备品种和规模,加强特种灾害救援装备和战勤保障物资储备。创新储备方式,基本建成以政府实物储备为主、协议储备为辅、家庭储备为补的多元化储备体系。建立应急物资统一指挥、分级动用、紧急调配、轮换回补机制,探索制定出台地方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和监管办法。按照“自然灾害发生10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的要求,着力构建安全高效的应急物资响应网络,完善公路、铁路、航空、水路联运模式,开辟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提升人员、物资跨区域大规模调运组织能力。
4. 促进恢复重建工作系统化。
全面推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原因及损失情况调查,建立灾害防控、应急响应、处置情况评估机制,精准施策增强灾害防控能力。指导重特大灾害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和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恢复重建工作属地管理与协调会办机制,建立苏州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制定《苏州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灾害救助资金预拨机制及灾后恢复重建配套政策,优先重建公益性服务设施,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强化恢复重建政策实施情况监督。发挥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加大巨灾保险、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力度,在高危行业领域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丰富应急救援人员人身险等险种。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紧急征用和补偿奖励、保险、抚恤等服务保障政策措施,明确社会力量参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点范围和主要任务,逐步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市、县级市(区)、镇(街道)、社区(村)四级社会捐助体系,鼓励群团组织、慈善组织、科研院所、各类企业等通过建言献策、志愿服务、捐款捐物、投资兴业等方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
(五)提高应急科技支撑能力。
1. 统筹技术研发部署。
加强“项目—基地—人才”综合规划与建设,推动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等高校建设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院等科研基地。加大政策和投入支持,在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中推动设立安全发展城市建设专项。紧密结合应急管理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攻克应急管理领域共性难题并进行工程应用示范,全面提高信息集成、综合研判和危机应对能力,提升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发布、灾害防治、指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关键技术与装备水平,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同开展研究开发与标准制定。
2. 着力技术成果转化。
加强应急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健全应急管理科技成果评估机制。加大应急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强化智能技术在应急技术装备的应用,研制标准化、体系化安全与应急技术装备,为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科技支撑,重点加强巡堤查险、道路桥梁及地下管网监测、危化品全流程监管、高层建筑及文物古建防灭火等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一批关键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着力推动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科研成果产业化,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努力将安全应急相关产业培育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成果转化应用与示范推广。组织开展应急科技装备展,向应急管理相关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展示应急领域装备技术发展趋势,推动先进装备和技术在应急管理领域的科学应用。
3. 加快智慧应急建设。
结合苏州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完善“两级平台、多级用户”为特点的“1+10+N”苏州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体系,提升监测预警、监管执法、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统一基本标准,统筹整合水务、气象、林业、住建、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和各地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综合监测信息,全面打造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影像传输快捷、会商研判精准、指挥调度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编织应急指挥“一张网”。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云资源服务的能力,整合各类基础地理、社会经济、防灾工程等基础数据及自然灾害风险等专题数据,绘制应急管理“一张图”,建设智慧安全韧性城市,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六)提高安全文化建设能力。
1. 推行专业化应急队伍能力培训。
健全政校联合培养模式,充分利用企业平台和高校人力智力资源,进一步发扬政校合作联合办学的经验,探索成立以高校为主导、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领军企业共同参与的应急安全政校合作联盟,深化应用型应急管理学院建设。加强应急管理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建设应急管理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队伍。紧跟应急管理新要求,紧贴监管部门新需求,强化应急管理监管人才培养,针对各级应急管理干部和基层人员,开展入职培训及应急管理、危化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执法、冶金工贸安全监管、卫生防疫、灾害应对等专项培训,为应急安全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创新培养方式,创新培训教育方法,以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强化实践能力和岗位胜任力培养。学习省内外先进地区经验,积极巩固交流合作成果,加强培训,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应急能力培训体系。
2. 打造多样化应急管理宣传平台。
充分发挥各类基层文化宣传阵地作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增强全民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巩固拓展宣传阵地,将安全文化宣传向楼宇、电梯、公交、地铁等载体拓展。加大与报纸、电视台等传统主流媒体的合作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媒体影响力,把握宣传工作的时效性,用好应急管理宣传专栏。拓展网络宣传平台,扩大政府部门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影响力,坚持宣教内容多媒体生产、多形态展现,形成网络宣传矩阵和集群化宣传效应,打造多元化、多样化、生动化的应急管理宣传平台。做好应急状态下的舆论引导,理顺应急舆情处置流程,建立日常监测和联动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3. 开展常态化城市安全文化建设。
创新宣教模式,推进安全文化“一馆十园百窗口”建设,建设苏州市安全文化教育体验馆,依托现有城市公园,打造具有安全文化特色的主题公园,利用地铁、大型综合体、社区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开设安全文化宣传窗口。打造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场馆(展区、流动设施),实现县级全覆盖。大力选树、宣传“苏州最美应急人”事迹,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典型推动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在古镇名城、古典园林、游船码头、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各大校园开展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相关知识的宣传,举办应急管理知识竞赛、安全应急动画展映、防灾减灾知识讲座等防灾教育活动。将传承悠久的姑苏文化与安全文化相结合,鼓励采用昆曲、苏剧、评弹、刺绣等艺术形式展现安全文化,加强科普内容创作和征集,带动社会公众体验安全文化,普及防灾、应急知识和技能,促进安全文化深入人心,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文化氛围。
四、重点工程
(一)气象灾害监测应急预警体系建设工程。
完善苏州市灾害性天气应急预警体系,建设监测精密、反应灵敏、自主可控的新一代天气雷达监测站网,科学布设中小型天气雷达,在实现对苏州市全域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进行三维立体监测的同时,与周边省市已建成雷达协同组网,打造集实时监测、智能解析、快速预警于一体的现代雷达业务平台。对现有综合气象观测网络进行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更新布设风廓线雷达、微波辐射计、激光雷达,布设北斗卫星水汽观测站等设备,进一步提升全市对强对流、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精密监测能力和精细预警能力。
(二)应急指挥信息化体系建设工程。
打造贯通互联、高效运转的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各级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实现应急指挥扁平化、可视化、移动化、智能化。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市、县级市(区)两级灾害事故情报、态势分析研判、救援力量分布、应急物资储备、现场音视频、网络舆情监测、灾害周边道路交通和人口分布等信息共享。完善辅助决策系统,实现灾害事故仿真推演、灾情研判、智能预案、会商研判和辅助决策智能化。建设智能化移动指挥系统,加强应急指挥装备保障,配备移动指挥车、指挥帐篷、车载信息化系统;完善融合通信系统,配齐布控球、无人机、便携式指挥箱等移动终端;强化救援现场信息采集、前后方协同会商、现场作战指挥、远程决策支持能力,实现现场与各级指挥中心实时音视频联动,逐步形成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信息化体系。
(三)应急救援救灾体系建设工程。
不断推进“全灾种、大应急”的应急救援救灾体系建设。建强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社会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强化专业装备配备,根据灾害特点及任务需要,制定抢险救援、应急保障、个人防护等配套装备目录,加大复杂环境下救援破拆和生命支撑装备、应急指挥通信装备、便携式个人定位与求救装备等先进装备配备力度。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各级实训基地提档升级,推动训练模式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全灾种”转型。完善“1+10+N”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快推进市、县级市(区)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重点推进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并建立与之配套的应急物资管理系统,配置现代化物流仓储设备。加强防汛抢险、森林防灭火、危化品事故救援等事故的救援物资储备和地震、洪涝、寒潮、台风等灾害的救灾物资储备。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手段,加强对队伍、装备、物资的统一管理,提高应急救援效率。
(四)森林防火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构建先进完善的森林防火监控体系,在丘陵山区加强智能防火监控设施建设,采取在重点森林火险区域新建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新建改建防火瞭望塔的方式,建设区域性森林火灾监测中心,形成高科技的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系统。完善林火阻隔体系建设,新建森林消防通道、生物防火林带、工程阻隔网。全面提高森林消防救援能力,新建消防蓄水池、镇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加强森林防火装备配备,及时更新队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营房并升级改造森林消防综合训练场。加快林火通信网络建设,完善数字超短波无线通信系统,提高通信网络覆盖率。通过实时有效的监测管理和装备精良的救援队伍,最大限度的降低林火风险,减少林火损失。
(五)防汛抗旱能力巩固提升工程。
加快完善全市防洪排涝减灾体系,流域、区域、城市防洪除涝保安能力协调发展、全面提升。有序推进包围圈达标建设和城市内部水系整治,推进开展长江、望虞河、大运河、太湖等重点水域堤防达标建设、防洪闸新建改建、河道整治、湖荡岸线整治工作。推进雨水管网建设,实施配套雨水管网提标改造,新改建雨水管网,检修雨水管网,新建改建雨水泵站,推进积水点和易涝点改造,落实应急排涝队伍,全面提升城市防洪排水能力。在排水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布设智能化感知终端设备,实现对重点部位的实时监测。完善相关信息化平台功能,满足日常管理、运行调度、灾情研判、预警预报、防汛调度、应急抢险等功能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引导。
全面加强政府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推动作用,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与指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主体,并根据相应职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建立规划实施重大问题协商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规划实施专题会议,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对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人才、技术、工程、资金等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引导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建安全发展城市。
(二)推动重点工程,落实经费保障。
将重点工程作为推动规划实施的重要抓手,将重点工程项目列入政府各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并在重点工程所需的人员、经费、技术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将重点工程项目所需财政支出列入政府财政计划中,确保各项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同时通过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工程项目给予贷款支持等方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规划实施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三)重视人才培养,加强技术支持。
巩固加强与高校、企业以及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通过成立联合实验室、建立培训基地等形式,强化专业人才培养与先进技术研究,继续发扬苏州应急管理技术学院的技术支撑作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开阔视野,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分行业组建专家队伍,成立行业专家委员会,出台激励政策,吸引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参与苏州市的城市安全建设。
(四)做好规划衔接,开展评估考核。
做好本规划与政府总体规划、地方专项规划、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根据规划实施方案,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行政机关绩效考核,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开展评估。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划期间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制定目标落实情况、规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标准以及责任考核办法,对目标、具体任务、重点工程实施动态监控。牵头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优化实施方案,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朱雨晴
审核:李峰
终审:董开权
发布: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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